滦南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深入实际,扎实工作,汇报工作实事求是,答复问题准确慎重。
三、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政府威信,做到“四个互相,四个不准”,即: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不准欺上瞒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背后乱议论、不准私下拆台。
四、做到清正廉洁,严禁以权谋私,吃请受礼,侵占挪用公物。厉行节约。
五、严格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注意仪表,搞好个人卫生,树立机关工作良好形象,搞好机关环境卫生,保持机关清洁。
七、见利让、见难帮、见危上、树正风、存亮节,不做公众厌恶之事。
八、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滦南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二、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教育,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鼓励参加高教自学或电大、函授学习。
四、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除集体学习外,各办公室、站所要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五、办公室负责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安排辅导和考试。
六、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作好学习笔记,作好学习记录,写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有提高、有效率,避免流于形式。
七、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1天处理,对迟到、早退者按《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滦南县政协会议制度
一、会议名称和参加人员范围
1、主席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全体主席和科级干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学习日。每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由办公室组织,地点为办公室,届时提前通知。
3、临时会议。由临时事由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由秘书长主持,必要时请相关主席参加。
4、党组会。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二、会议纪律
1、会议或学习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开会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点名。如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现象,按考勤制度处理。
3、开会期间,原则上不接电话或找人,禁止随便出入,不准在会议期间处理与会议无关的公务,更不准带领与会人员到各自办公室闲谈。
滦南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签到制度,不许代签,每日一张签到表,到点停签入档。
2、考勤情况记录清楚,每月通报一次,奖惩当月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出勤费10元,每旷工半天扣罚工资50元。
3、外出人员要凭会议通知、学习通知,领导指派或因公办事要凭分管领导意见向秘书长请假。
4、年内累计迟到20次、旷工3天以上者,年底不评先进不发奖金。
二、请销假制度
1、权限:①副科级以上领导凭假条请假由主管主席批准。 ②机关工作人员持请假条请假由秘书长批准。
2、其它:①请假逾期不续假,按旷工论。②在考勤抽查中发现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考勤奖。除统一公休外,年事假超过10天者,多一天扣考勤奖20元。病假连续一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全年无奖金,超过半年和超过一年的,其工资发放比例按市人事局规定执行。③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3、其它奖罚标准以岗位责任制考核规定为准。
滦南县政协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的管理,本着既保证办公用车,又要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管辖车辆范围
机关所属车辆及临时调用车辆。
二、车辆调派原则
1、坚持车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秘书长做好车辆统一调度使用和管理,原则上限于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首先保证公务用车,任何人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和指使司机出车。不经主持机关领导安排,私自出车者,出现事故一切自负,并给予罚款处理。
2、坚持先急后缓、方便工作的原则。会议和办公用车要提前半天与派车人员联系,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按时乘车,过时不候。
3、坚持方便搭乘、不重复派车的原则。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办公一般要求一车多乘、一车多用,不得借办公之名私自用车。
4、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外借。
三、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主持机关领导负责车辆的全面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搞好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调度和管理。驾驶员负责所驾车辆的管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2、车辆必须统一存放于车库,无车库的要作业放在机关院内,无特殊情况不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停放异地。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3、司机必须严格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或领导安排的时间,坚守岗位,无事在党政办待命,不得擅离职守,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私自出车,出车要及时并遵守派车路线,途中改变路线、地点要汇报请示。因个人行为耽误工作或私自出车一次,扣罚6个月出车费,两次者辞退。如出现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油料一律由专人负责到指定油站加油,无特殊情况,司机不得私自在外边加油,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加油时,加油后,持加油发票到政府办结算签字后再找领导签字报销。
5、车辆维修。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整洁,安全行车。车辆维修要做到小故障不出院,大故障要到指定厂家购件、购料,维修费要预先编制计划,经分管领导审验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出车在外,车坏需修理时,也应电话与主管领导联系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回来后由同车人证明,凭发票和维修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6、司机要管理使用好车辆,随派随出不误事,确保车辆畅通无阻,需修车时提前申请,不得在接到出车任务时,提出修车。
7、驾驶员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服从管理,按时出车,保持车辆清洁。
滦南县政协机关值班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均安排平日的昼夜值班,每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2人。
二、每班一值一周,时逢休息日一天24小时值班,夜间确保2人在值班室住宿。上班日值午班和晚班。午班从上午下班前10分钟值到下午上班。晚班从下午下班前10分钟值到次日早上班时交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时,由个人通过值班组长自行调整,办公室不负责调班。
具体要求是: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
2、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上呈下达、内外联系和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3、健全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每日签字,并及时交接班。本班如有尚未处结事情要往下班交接清楚。两组交接要清点公物,组长签字后方可交班。
4、值班人员严禁喝酒,要在岗就餐,用餐自己安排。
5、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保证值班室环境整洁,负责机关大楼大院安全保卫。夜间值班要警醒,注意巡逻、检查防范情况,及时开、关大门,开关走廊灯,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机关卫生制度
一、成立机关卫生领导小组,加强机关卫生领导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全面卫生的管理、检查、评比工作。
二、卫生区划分:室内卫生各办公室自己负责,室外卫生按卫生区划分表安排的单位负责。
三、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每次检查以甲、乙、丙、丁制评定,评定结果下周一开会公布。
⑴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杂物、痰迹(20分)
⑵办公用具整齐无灰尘(20分)
⑶门窗、玻璃、窗台清洁、墙壁无损坏、无灰尘、蛛网(20分)
⑷各类表册文件排挂整齐(5分)
⑸茶具清洗及时、脸盆、毛巾、痰盂等保持清洁(20分)
四、检查评比
1、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办法,每
次由领导小组成员全面检查一次。平日由领导小组组长不定期抽查。
2、检查人员要认真掌握打分标准,公正、准确的评定等级,不得凭感情评定等级。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或让他人代替检查。
4、被检查单位无特殊情况逃避检查的以丙等次以下计算。
五、奖惩办法
1、全年检查均为甲等级的,每单位奖100元。
2、连续两次检查为丙以下等级的,进行通报。通报后仍不达乙等级的,扣发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
滦南县政协机关接待制度
为了搞好接待,本着廉洁勤政,既把事办好,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招待规定如下:
一、正常的机关接待工作。由分管机关领导根据主要领导意见,协调党政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接待人员要加强接待礼仪的学习,努力提高接待水平。讲礼仪、讲文明,周密安排,热情服务。
三、机关接待室、休息室,注意搞好卫生,保持器具清洁干净,常备开水,并有净手设施。
四、上级机关来人办公,中午或晚上需要政府安排就餐的,必须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由政府办公室开单安排。原则上来客一律安排在政府招待所,确需到外就餐需经镇长或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
五、经费在财政列支的部门的上级机关来人办公,政府办开单安排,经费单列的单位或部门的上级机关来人办公,一律由单位自行安排。
六、本着从简原则。属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因公来镇,办公室只安排备餐单位和总餐限额,具体饭菜、烟酒各项金额的分配由主陪自己分配,超额不补,超额部分自负。局级以上领导或特殊情况需要增额招待的必须由书记、镇长决定,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增额开单安排,就餐时自行增额的,增额部分由主陪自负。
七、采取对口陪餐原则。一般由分管的同志陪同,镇主要领导参加,可按客人要求临时决定陪餐人,但陪餐人一般掌握在1-3人内。超出陪额数内规定的,不增加总餐限额。陪餐需要饮酒的,也要重礼轻酒,陪餐人不能因饮酒过量而耽误工作。
八、凡不经办公室开单安排就餐,或提前自行安排就餐的,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补饭单,领导也不予签字报销。
九、就餐结束后,由主陪当场签字,并将实用金额填入派饭单实用金额栏内。凡手续不全的,领导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十、招待瓜果类物品,由主持机关领导批准,政府办开单购买。凡不经批准开单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烟茶类物品由财政购买交政府办登记发用。
十一、外单位来人需要安排就餐的,请务于上午11点前(下午5:00前)通知党政办,便于安排午(晚)餐,如超过规定时间,由单位自行安排。
滦南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增收节支、理顺机关财务关系,使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各项事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严格实行“一支笔”和“双层”审查审核制度。大的开支(1000元以上)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由镇长审核报销;日常开支由经办人提出计划,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由镇长审批报销。
二、财政所报销财务单据必须手续齐全。每张单据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和镇长签字,方可予以报销,手续不齐的不得予以报销。
三、财政税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辟增收渠道,积极组织各种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四、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精心理财,真正做到不该花的钱不花,不该报销的不报。要加强对经济实体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并实行登记造册,清产核资要经常化、制度化。
五、批准支出权限。500元以内由经办人提出计划,镇长审批;501-1000元的开支,由经办人提出计划,书记办公会研究后确定;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党委、政府联席会研究决定。
六、机关的正常支出必须按照批准权限先请示、后落实;计划要详细准确,领导把关审批应及时;经办人员不准先斩后奏或擅自超计划开支。
七、办公、低值易耗品要有专帐记录,并实行领取单制度或签字。经办人持单由分管机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发放。零星接待用品亦应坚持此原则。
八、财政报销招待费必须凭政府接待三联单,逐一核准后方可报销。镇以外招待费不准随意进帐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确认方可。
九、车辆维修和加油单,必须附有维修清单和加油准用票方予以报销。
十、自收自支单位一律实行预算外资金专户制度。各部门财务建档立帐、帐目清楚、帐实相符、收支清楚,严格控制一切非生产(业务)开支,要定期不定期接受并配合好财务审计。
十一、自收自支单位要及时向书记、镇长汇报本单位的收支情况,并实行审批报销。300元以内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即可开支,300元以上的开支需向镇长、书记汇报同意后方可开支。
十二、镇机关内的部门和办公室收费和罚款的财务收支纳入镇财政监督管理之内,所有机关工资或补帖、奖金发放都要先经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政策规定制定方案或审核签署意见后,经财政审核盖章方予以发放,手续不健全、不报批的以违犯纪律论处。
十三、托幼费、抚恤金、丧葬费的报销由有关部门先审核,签字后,然后通知财政所。
十四、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人员及范围,由有关部门核定并及时通知财政所。
十五、报销的单位必须慎用税务部门的正式票据。
十六、差旅费单据务于次月1-5日报销。
滦南县政协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档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档案局、县档案局的要求,现对本机关档案室档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设立机关档案室
设置机关档案室,隶属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各科室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
(二)受权负责指导、检查、协助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负责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
(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有关资料;
(六)对满10年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一)档案的收集整理
机关档案室必须完善归档制度,加强对各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齐全完整;必须按照《唐山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及各门类和载体的整理方法和标准,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并编制档案检索工具。
(二)档案的移交
移交范围: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专业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档案等,对有特殊规定的档案按相关规定处理。
移交时间: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原则上在次年3月份整理归档完毕,于3月底前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实行隔年移交;科技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科研成果鉴定、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六个月内移交。移交要求:(1)移交的档案必须经过整理、鉴定,期限划分清楚,目录规范标准;(2)移交档案时应提供相关档案目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局档案室,一份由档案移交单位存档,计算机著录后存入光盘;(3)交接双方应根据目录逐卷(件)清点、核对,办理登记、履行签字盖章等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一)档案的管理:档案室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落实各项档案管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的利用:档案室要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有效地为社会和各单位提供服务。
利用方式:档案阅览、档案外借、制发档案证明、制发档案复制件、提供档案咨询等。
利用要求:(1)利用本单位档案可直接查询;(2)利用其他单位档案需经档案所有权单位领导批准;(3)社会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除持有效证件外,需征得单位主要领导同意;(4)利用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反馈利用效果;(5)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因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