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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滦南县委员会 联络组工作制度

时间:2018-11-05   来源:

  

 

 

 

 

 

政协字[2017]14

 

 

政协滦南县委员会

联络组工作制度

 (2017712日政协滦南县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政协联络组(以下简称联络组)工作,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联络组按片区和界别相结合的原则设置。联络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以委员所在地和性质相近系统进行划分。

    二、各联络组设组长一名。

    三、 联络组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联络本联络组委员,组织委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统战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政协全会和常委会的各项决议;

(二)就全县和本地、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视察活动,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或提案;

(三)邀请本地、本单位党组织或行政领导通报情况,组织委员开展讨论、建言献策;

(四)根据具体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事业开展联络联谊活动;

(五)积极组织委员参与扶贫济困、助残助学、科技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六)积极配合县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和文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完成县政协交办的各项事宜。

(七)及时将本组调研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委员先进事迹、委员理论成果、委员意见建议等向县政协进行反馈。

四、 联络组开展活动时,要严密组织,规范运作。

(一)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划和总结要及时报送县政协祖统法制科;

(二)每年开展活动不得少于四次。人数较多的联络组在开展活动时,可视情况划分若干活动小组,有分有合地开展活动。凡是分小组开展活动的,全年集中活动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以联络组名义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经本联络组全体委员讨论通过;

(三)严格执行《滦南县政协委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考评。

(四)县政协随时在《工作通讯》上通报各联络组活动情况。

五、通过以下方式对联络组工作进行激励和指导:

(一)开展先进联络组评比和表彰活动;

(二)完善主席分包联络组制度,加强对联络组工作的指导,每年至少二次到联络组辅导学习、指导工作、参加讨论、听取意见;

(三)县政协常委会议讨论部署全县政协工作时安排联络组组长列席;

(四)安排联络组组长参加县政协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主题词:县政协    联络组    工作制度                   

发:全体委员                                             

政协滦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7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