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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政协五年提案工作做法和体会

时间:2018-07-23   来源: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历史悠久、运作规范、特色鲜明、与党政职能部门联系紧密的一项重要工作。滦南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致力把提案工作作为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形式,作为表达民众心声的重要渠道,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确保了提案蕴含的智力成果切实转化为各职能部门的实际行动,基本做到了委员提出、部门办理、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五年来的提案工作实践证明,政协提案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做法和体会: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前提。每年县党政主要领导对政协提案工作都有重要批示,20168县委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意见》,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都对提案办理提出了新要求;政协全会后,县政府领导都及时批阅相关提案,并组织召开提案交办会议,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主席会议不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县政协常委会议听取县政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并专题督办1号提案,20146月印发了《政协滦南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全县各有关部门普遍建立起承办提案“一把手”负责制,有效促进了提案建议的转化落实。

  (二)提升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一是抓源头,会前宣传发动征集。县政协全会召开之前,向委员印发征集提案的通知。同时,在年底走访委员过程中,由各位主席讲解提案知识,提出书写提案的具体要求。二是抓关口,会后严格审查立案。政协全会后,充分与提案委员沟通协商,需要完善的进行修改,需要并案的进行合并,不需立案的进行解释说明。三是抓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年都精选内容完善、格式规范的提案在《政协工作通讯》上刊发,同时刊登部分承办部门对提案的办理答复结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提高办理实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一是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对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1号提案,由县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协商督办;对多数委员关注较多的提案和承办提案较多的部门,由政协分管主席领衔督办;对涉及几个承办部门的提案,由政府办牵头督办。二是跟踪问效,促进落实。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县政协提案委保持与委员的经常联系,将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进一步拿出办理落实意见。三是密切协作,合力共办。县“两办”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联合集中交办,联合进行督办,保障了提案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提案工作的保证。一是两次审查机制。本届政协继续实行会上初审和会后复审“两审立案”工作机制,先由大会提案组对收到的提案随时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会后政协提案委再集中审查所有提案,形成提案审查报告,经政协常委会议协商讨论后印发全体委员。二是协商沟通机制。县政协注重把协商精神贯穿于提案征集、立案、交办、督办的全过程,让协商成为提案工作的“新常态”。主要是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征集提案的题目,走访委员过程中协商讨论提案的内容,委员联络组协商讨论提出集体提案,与提案者充分协商沟通提交提案的情况,与政府办共同协商承办部门、确定重点提案、协同召开承办会议,围绕提案办理落实组织专题协商、专项视察。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协商活动,增进了政协组织与广大委员的感情,加强了县政协与县政府及承办部门的联系,推进了提案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三是承办负责机制。各承办部门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承办科室具体办理、办理回复集体会审”的分级负责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了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四是宣传表彰机制。累计在《乡音》、《河北提案工作》、《唐山政协》等期刊刊发县政协提案工作信息20余篇,被河北省政协授予“2015年提案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累计对72件优秀提案、82名优秀提案者(联络组)、33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在政协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扩大了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