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历史悠久、运作规范、特色鲜明、与党政职能部门联系紧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提案工作受到广大政协委员的认可和重视。
纵观提案全部工作,可以说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提案办理落实的效果,也关系着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社会形象。滦南县政协坚持继承和发展并重,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途径方法,特别是转变多年会议期间审查提案的方式,形成了会上、会下两次审查机制,即先由大会提案组对收到的提案做初步审查,及时提出初审意见,会后政协提案委再集中审查所有提案,形成提案审查情况报告,经政协常委会议审议后印发全体委员。
按照惯例,政协委员提案多是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上集中提出,国家、省市政协由于会期较长,有些提案会前已经书写好在大会报到时即可提交,因此,提案审查委在会上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审查委员提案,并形成提案审查情况报告。而县级政协会议会期一般不超三天,有的只开两天,且多数委员习惯在会上书写提案,会议结束前才提交,使得提案审查委来不及认真审查,容易造成提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此,滦南县政协从上届起,就尝试新的提案审查方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故此,本届政协继续沿用上届政协提案审查方式,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做到“两到位”,即委员提的到位、部门办理落实到位。
特别是今年是滦南县政协的换届之年,新提名委员较多,履职积极性和热情较高,提出的提案相对较多。我们严格按照《提案工作条例》中“提案的基本要求”和“不予立案的十一种情形”,对收到的提案逐件逐段进行了认真分析,明显感到有些提案从格式和内容上都存在严重缺陷,有必要撤回或转为社情民意。据统计,本次政协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107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有86件,占提案总数的80.4%;不予立案的21件,占提案总数的19.6%,其中建议委员撤回的9件,转为社情民意交有关部门参考的12件。对不予立案的提案,提案审查委与提案委员分别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对需要完善的提案与相关委员沟通进行了修改。此外,县政协提案审查委提请主席会议研究,将于4月份召开全体委员培训会议,邀请唐山市政协领导辅导政协知识(含提案内容),以提升广大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为保证提案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程序性,经县政协主席会议提出,县政协九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协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县政协十届一次至五次会议会上不作提案审查情况报告的决定》,同时规定只在政协一次会议上成立提案审查委,以后各次会议会上不再成立提案审查委,其职责由政协一次会议后成立的政协提案委承担。